通知公告

两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应急通信装备创新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动我国应急通信装备创新发展,着力提升极端条件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应急管理部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应急通信装备创新揭榜挂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面向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场景,结合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实际需求,聚焦应急指挥通信、公网韧性恢复、应急预警传播和高精度定位等重难点问题,共设立10项任务榜单(详见附件1)。

关于转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奖提名单位:现将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科技部12月12日发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认真研究提名原则和流程,坚持“四个面向”,严格遴选推荐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的项目成果。自然科学奖推荐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基础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高新函〔2024〕450号),做好标志性产品、领军企业和典型应用场景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聚焦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六大方向(参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征集以下三类典型案例。  (一)标志性产品。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实现产业化,能切实体现前沿技术突破

关于首批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立项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皖科基础〔2023〕18号)和《关于申报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3〕407号)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厅会议研究以及立项公示等程序,决定立项建设“现代分析与离散结构”等6家首批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现公布(见附件1)。请组织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依据《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皖科基础

关于下达2024年度“同心科创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同心科创工程”项目的通知》(皖科成果秘〔2024〕304号)要求和《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党〔2023〕3号)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和会议研究,2024年“同心科创工程”共立项13项,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工业和 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所在市工信局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合肥万力轮胎有限公司等40户企业为2024年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实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反映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 第二批麻黄草收购许可证行政许可审批拟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应,根据《全省麻黄草及其制品管理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厅会同省禁毒办(省公安厅)对申报企业开展了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申报审核工作。经审核,45户企业符合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申领条件,拟发放(换发)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2年12月8日。公示期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征稿通知

各位专家、学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出版的学术性年刊,其前身为《专利法研究》,首期发行于1991年9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负责编辑。本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为办刊宗旨,重点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相关内容,主要刊登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学术性论文和有关译文,向全国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提供一个思想和观点交流的平台。

省科技厅关于公布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2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孵化载体:为推进安徽省孵化载体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3〕282号)工作安排,我中心对全省省级以上科技载体开展了2022年度评价工作,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151家,众创空间253家,现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请各市科技局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优化孵化环境,高度重视科技火炬统计工作,加强对孵化载体的监管、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