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名单的通知 为强化高新技术对产业的支撑引领作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高新函〔2025〕231号)及相关工作要求,经各单位自主申报、地方择优推荐、专家评审评估等环节,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了67个试点成果和108个试点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通知公告 2026年01月26日 0 点赞 9926 浏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5〕146号)要求,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28个案例作为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现予公布。请各地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应,发挥数智技术在基层减负中的提质增效作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通知公告 2026年02月25日 0 点赞 9875 浏览
关于公布安徽省2025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我省2025年第三批679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通知公告 2026年01月16日 0 点赞 5703 浏览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无线电频率使用单位,各市无线电管理局(监测站): 为规范无线电频率使用行为,促进频谱资源有效利用,维护和谐有序的电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省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公告 2026年03月25日 0 点赞 4699 浏览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无线电频率使用单位,各市无线电管理局(监测站): 为规范无线电频率使用行为,促进频谱资源有效利用,维护和谐有序的电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省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1.《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使用组网运行的无线电通信系统的单位或者个人 通知公告 2026年03月19日 0 点赞 4126 浏览
2025年度第二批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拟评定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3〕243号),经企业申报、所在市工信局审核推荐、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现场核查等程序,拟评定2025年度第二批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73项,其中6项达到“国际先进、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现予公示。 通知公告 2026年01月05日 0 点赞 3812 浏览
关于转发《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征集生命科学和社会民生领域攻关需求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征集生命科学和社会民生领域攻关需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于2月25日前在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指导下完成第一批网上填报工作。 通知公告 2026年04月15日 0 点赞 2592 浏览
邀请函丨江苏省2024年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春季校园综合招聘会邀请函 尊敬的用人单位:衷心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我校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洽谈交流平台,进一步深化我校与各用人单位的合作关系,我校定于3月20日(周三)举办江苏省2024年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春季校园综合招聘会,诚挚邀请广大 通知公告 2024年03月01日 0 点赞 2530 浏览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要求,请各市组织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2026年5月31日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的“年度信息更新”模块完成信息更新工作(审计报告须作为佐证材料上传,否则无法提交)。提交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或复核申请的企业,视为完成本年度信息更新。 通知公告 2026年04月20日 0 点赞 2512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