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省科技厅关于公布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2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孵化载体:为推进安徽省孵化载体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3〕282号)工作安排,我中心对全省省级以上科技载体开展了2022年度评价工作,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151家,众创空间253家,现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请各市科技局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优化孵化环境,高度重视科技火炬统计工作,加强对孵化载体的监管、指导和支持。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四批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根据《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及其修订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2〕142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四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经创新主体申报、市经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评定“制氧设备(KJR-MS20MA)”等46

关于拟推荐为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的公示

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科发才〔2013〕202号),经省、市有关单位推荐,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联合组织初评推荐,拟向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推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研部等3个单位为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汤磊等6名同志为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 名单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经企业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等127家企业为2023年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各地要加强对“三品”示范企业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强化“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意识,进一步提升“三品”示范企业的社会影响力,聚力提质增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系统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现将《安徽省科技系统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安徽省科技系统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中初次违法指的是首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被发现。及时改正指的是违法行为当场改正或者承诺限期改正。对触及安全底线、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违法行为,不得免予处罚。&nbsp

关于转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奖提名单位:现将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科技部12月12日发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认真研究提名原则和流程,坚持“四个面向”,严格遴选推荐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的项目成果。自然科学奖推荐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基础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23〕18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定于2023年7月17日至9月30日举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

关于错峰休假、弹性作息、汽车限购……最新部署来了

7月3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全文如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7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尊敬的普查对象:您好!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反映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 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2023年8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

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时间:2023年8月2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天长市广陵中路58号海关大楼),联系电话:0550-2510020、0550-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