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引导各类资源向产业链汇集,推动我省重点产业链锻长补短,支撑智能绿色的制造强省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4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通知公告 2024年08月05日 0 点赞 1712 浏览
2023年天长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四批) 根据《2023年天长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等规定,经过报名和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以下1名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至4月14日。 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10日 0 点赞 1711 浏览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拟评为2024年安徽省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4〕225号),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评审,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拟评为2024年安徽省节水标杆企业,安徽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拟评为2024年安徽省节水标杆园区。 通知公告 2024年08月22日 0 点赞 1711 浏览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安徽省新产品(2024年第一批)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我厅组织开展了安徽省新产品(2024年第一批)认定工作。经各市推荐、处室初审、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审议,拟认定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A2028全金属双频GPS Amazfit Falcon运动手表”等63项产品为安徽省新产品(2024年第一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实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反映。 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30日 0 点赞 1709 浏览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重点培育的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布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4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组织申报重点培育的制造业中试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公告 2024年10月08日 0 点赞 1708 浏览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摸排制造业创新中心拟创建领域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完善产业科技创新平台网络,支撑现代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现就摸排制造业创新中心拟创建领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瞄准我省制造业细分领域技术创新需求,布局建设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创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通知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0 点赞 1706 浏览
2024年安徽省天长市引进紧缺物理学科教育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人发〔2016〕36号)、《中共天长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关于以理念创新为先导 统筹使用编制资源为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支持保障的意见(试行)》(天编办﹝2020﹞30号)和《中共天长市委、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长市引进紧缺教育人才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天办﹝2020﹞49号)文件精神, 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08日 0 点赞 1705 浏览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第33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科技〔2023〕24号)和《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经企业申报、各市初审推荐、初评、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定,拟认定合肥聚能电物理高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214家企业技术中心为2024年(第33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实名内向我厅反映。 通知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0 点赞 1703 浏览
关于新扬高速(S01)涉路施工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因滁州供电公司安徽滁州元通-开元110kV线路工程施工需要,计划于2024年4月10日9:00在新扬高速K9+000m处对上行(扬州方向)、下行(宿州方向)车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请过往车辆谨慎驾驶、减速慢行,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10日 0 点赞 1701 浏览
关于安徽省2024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各市科财税部门初审、省认定办审核,拟对安徽节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06家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更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通知公告 2024年08月08日 0 点赞 1699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