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动态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征稿通知

各位专家、学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出版的学术性年刊,其前身为《专利法研究》,首期发行于1991年9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负责编辑。本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为办刊宗旨,重点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相关内容,主要刊登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学术性论文和有关译文,向全国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提供一个思想和观点交流的平台。

关于首批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立项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皖科基础〔2023〕18号)和《关于申报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3〕407号)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厅会议研究以及立项公示等程序,决定立项建设“现代分析与离散结构”等6家首批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现公布(见附件1)。请组织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依据《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皖科基础

重点产业链“一链一策”深化研究 工作推进会召开

  2024年11月28日下午,厅党组书记、厅长冯克金主持召开重点产业链“一链一策” 深化研究工作推进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文杉,厅二级巡视员、规划处处长崔益群,厅总经济师、经济运行局局长张曙光出席会议,厅有关处室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四批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根据《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及其修订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2〕142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四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经创新主体申报、市经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评定“制氧设备(KJR-MS20MA)”等46

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蒋作君 率队来皖调研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

11月11日至1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蒋作君率队来皖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调研,并出席中国致公党对外联络工作会议。省委书记梁言顺,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在合肥会见调研组一行。省政协主席唐良智参加有关活动。在皖期间,调研组深入池州市调研了解青通河治理、牯牛降生物多样性保护、黄湓闸工程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工作,并在合肥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省政府及有关省辖市、省直单位工作情况汇报。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 第二批麻黄草收购许可证行政许可审批拟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应,根据《全省麻黄草及其制品管理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厅会同省禁毒办(省公安厅)对申报企业开展了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申报审核工作。经审核,45户企业符合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申领条件,拟发放(换发)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2年12月8日。公示期

安徽省铝业协会成立大会暨天长市第二届合金材料产业峰会召开

11月22日,安徽省铝业协会成立大会暨天长市第二届合金材料产业峰会在天长召开。省政协副秘书长、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俊波,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天长市委书记贺家平,滁州市副市长贡植平,中南大学材料加工工程学首席教授、俄罗斯工程院及宇航科学院双院士张新明,合肥理工学院校长吴玉程,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卢建等出席。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企发〔2020〕45号)和《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经服务机构申报、市县推荐、专家评审等有关程序,拟认定合肥高创股份有限公司等50家服务机构为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实名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发展服务处,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关于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滁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全市市级以上孵化载体开展了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13家,众创空间27家,现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13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应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