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长市进一步深化“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长市进一步深化“四好农村路”全国
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22〕111号)(以下简称《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25号)和《关于公布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8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交通运输部“四好农村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和滁州市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为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加快建设交通强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市农村公路发展水平再上新高,服务市域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发展满意度高、获得感强,实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管养到位”目标,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乡村路网结构优化,客运货运水平提升,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完善路网,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
1.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原则,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使农村公路建设与城镇化布局、新农村建设、旅游开发、产业发展和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实施市、镇、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提高二、三级公路所占比重,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高质量完成农村联网路建设和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计划任务。推进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实现通班车和通校车等农村公路无安全隐患目标;加快村道窄路面路段完善工程,完善排水、防护等附属设施。自2022年起,天长市预防性及修复养护工程比例逐年提高,2022年达7.63%,2023年要达到10%。同时2023年实施自然村通硬化路38.704公里,严格按省厅下达的计划实施。
2.农村公路建设严格执行“一审查、两备案、三检验、七公开”制度。“一审查”: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须由具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交市交通运输局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两备案”:在工程招标前,向滁州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招投标前审查备案”;在开工建设前,向滁州市、天长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备案”;“三检验”: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环节完成自检、抽检和申请验收等三检工作;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
3.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遵循“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安保工程标准化、道路网格化”等“六化”建设标准,提升农村公路品质;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标准,将安保工程与“四好农村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2022年3月天长市对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进行二次排查,已在安徽省公路资源管理平台内更新,目前天长市交安设施设置比例为81.04%。在2023年通过全市实施农村公路“千里安防”行动进一步提高交安设施设置比例。时为了更准确的了解农村道路路面技术状况,2022年天长市对农村道路路面技术状况进行了自动化检测,检测比率达42.3%,计划2023年检测比率达50%左右。
(责任单位: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交通运输局、经信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
(二)保障安全畅通,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
1.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建立市、镇、村三级路长体系,加快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步伐,继续优化完善“路长制云平台”和“天长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的运用,利用信息化的科学手段,建立共管共治共享的农村公路管护网络。
2.完善市、镇(街)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落实管养人员和经费,使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并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日常养护经费由上级补助、市财政计划预算、乡镇财政兜底保障,建立稳步增长机制。
3.强化路政管理,推进科技治超。建立市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大力推行农村公路路政员与乡镇交管站交管员联合执法巡查制度,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对农村道路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查处挖掘、污染农村公路和超载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占用路肩违章堆放,特别是对午、秋季农村公路打场晒粮突出问题进行宣传、劝导和制止,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大力实施科技治超,加强源头监管,实现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确保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财政局、公安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文旅局、水利局)
(三)开展绿化美化,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1.建立健全“市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实现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将日常养护经费的保障和养护人员配备作为管养到位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
2.提升农村道路的品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制定“美丽公路”建设标准,按照“畅、安、舒、美”标准全面护好农村公路。将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结合绿色长廊工程合理流转绿化用地,逐步实现县乡公路和通村道路两侧绿化全覆盖。各镇(街)要积极创建“美丽公路”,借以提升整体路域环境,提高农村道路使用品质。2023年创建县级“美丽公路”16条。
3.继续推行养护市场化,将专业养护和个体养护有机结合,平稳有序地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借助社会力量,提升管理能力,提高养护质量,优化管理方式,使养护管理单位的职能由“扫路”改为“管路”。2023年全市农村公路县道市场化养护率达100%,乡村道市场化养护率不低于80%。
4.加大投入推行养护机械化,优化作业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养护质量,避免人工作业短板,消除安全生产隐患。2023年机械化养护由国省干线逐步推行到县乡道。
(责任单位: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市委编办、人社局)
(四)提升服务能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城乡公交线路布局,合理投放公交车辆数量和运营班次,强化公交运营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促进公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促进城乡交通融合发展,分阶段推进市、镇、村客运服务、快递物流、电商、邮政、供销等为一体的“交通+”三级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点建设,通过客流带动物流的发展,优化整合资源,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提高综合社会效益。
3.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安全保障。对客货运司乘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做到依法依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经信局、财政局、文旅局)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3年1月)。根据工作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市农村公路的建、管、养、运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对标对表分析各项工作同《办法》《通知》要求存在的差距,重点做好农村公路路面状况、安全设施和路域环境排查,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方案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 (2023年2月)。继续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展示全市农村公路的发展成就,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知晓度,争取社会各界更多地理解和更广泛地支持。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确保创建工作效果。
(三)集中创建阶段 (2023年3月-2023年5月)。针对排查出的工作短板弱项,各参与创建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工作质量。同时,要加强检查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努力实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
(四)自查迎检阶段(2023年6月)。实施过程中,根据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加强日常管理,保证创建效果。对发现的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完善,收集整理资料,完善实体工程,形成经验示范材料,并向上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及时总结、查缺补漏,确保最终检查验收顺利通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调度,确保分工有序、通盘协作,统筹安排本单位日常工作,对标对表,重点查找与《办法》和《通知》要求存在的差距,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迅速组织整改。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的工作责任,明确牵头负责人,落实具体责任人,强化责任措施,迅速及时地整改完善实际工作同《办法》和《通知》要求的差距,巩固发展已有的工作成果,补齐差距短板,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落实到位。
(三)加强资金保障。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资金筹措机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在日常养护方面,天长市已将日常养护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2022年地方财政投入1415.18万元。2023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各镇街的“四好农村路”创建。
(四)严格考核监督。将“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创建办要定期向市创建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使领导小组及时了解创建工作动态,强化工作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单位要以踔厉奋发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专家组现场考核验收,确保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附件:天长市进一步深化“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天长市进一步深化“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永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阚绪瑞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周继安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桂松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文强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潘中勇 市财政局局长
於旌方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玉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小平 市审计局局长
叶恒田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思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秦晓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兴民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赵 巍 市公安局政委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相关工作,於旌方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复核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