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关于组织做好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征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落实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的通知》(工企业函〔2024〕67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及融资需求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信息更新

请各市组织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的“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3年底有关数据,填报时间为5月13日—6月10日,未及时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企业,将取消复核资格。

二、融资需求征集

请各市组织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的“融资需求登记”模块,填报融资需求有关信息,填报时间为5月13日-5月31日,相关名单将作为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的实施基础,并将广泛应用于工信部后期推出的多项中小企业融资促进政策。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组织上述企业按照认定的最高层级,按时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及融资需求报送工作,并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请市、县(区、市)经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跟进本项工作,做好跟踪服务及监督检查。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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