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企业摸底调查和加强生产质量管控的通知
2025-03-31 11:24:14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委〔2025〕3号)工作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企业摸底调查和加强生产质量管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函〔2025〕90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企业摸底调查、加强生产质量管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认识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企业摸底调查和加强生产质量管控工作对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国家相关部署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情况摸底调查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生产质量管控到位。
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本辖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摸底工作,全面摸清企业数量、产品类型、应用领域、生产线数量、产量、产品能耗和工艺路线等相关情况,督促指导企业按照附件要求填报相关内容。
三、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本辖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开展产品质量控制自查自纠,按照附件要求规范产品送检、出厂检验和管理等工作。
四、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审核把关,于4月15日联合行文将辖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情况摸底表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崔庆,联系电话:0551-62871064,邮箱:cuiq@ahjxw.gov.cn;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管处)来树海,联系电话:0551-63356098,邮箱:jd_ahs@163.com。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企业摸底调查和加强生产质量管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函〔2025〕90号)
为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委〔2025〕3号)工作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企业摸底调查和加强生产质量管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函〔2025〕90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企业摸底调查、加强生产质量管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认识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企业摸底调查和加强生产质量管控工作对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国家相关部署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情况摸底调查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生产质量管控到位。
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本辖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摸底工作,全面摸清企业数量、产品类型、应用领域、生产线数量、产量、产品能耗和工艺路线等相关情况,督促指导企业按照附件要求填报相关内容。
三、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本辖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开展产品质量控制自查自纠,按照附件要求规范产品送检、出厂检验和管理等工作。
四、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审核把关,于4月15日联合行文将辖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情况摸底表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崔庆,联系电话:0551-62871064,邮箱:cuiq@ahjxw.gov.cn;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管处)来树海,联系电话:0551-63356098,邮箱:jd_ahs@163.com。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企业摸底调查和加强生产质量管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函〔2025〕90号)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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