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省首版次软件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皖政秘〔2023〕243号),根据《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3〕167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省首版次软件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一、培训对象  全省从事经济、电子信息、工业设计、工艺美术、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相关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自2024年6月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实行免费学习。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一、遴选对象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烧碱、聚氯乙烯)、氮肥(合成氨、尿素)、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油、煤制合成天然气、煤制烯烃)、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发酵、氧化铝、电解铝、多晶硅、船舶制造、铁矿采选、平板玻璃、水泥、铅冶炼、锌冶炼等21个行业工业企业,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

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申请要求(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关于取消和核减2024年天长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部分岗位的通知

根据《2024年天长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以及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经天长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取消和核减以下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一、取消的招聘岗位:天长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基层医院(2024015岗位)4个;二、核减的招聘岗位:天长市人民医院(2024001岗位)由3个核减至1个;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6月3日

关于优化创新平台建设成效定期调度机制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2023年,省科技厅印发《关于建立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成效定期报送机制(试行)的通知》,建立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效定期调度机制。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平台支撑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效能,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实现全省科技创新平台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充分借助“安徽科技大脑”系统优势,优化定期调度报送渠道和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规范安徽省新产品鉴定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为进一步规范安徽省新产品鉴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新产品鉴定  1.规范新产品定义。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在结构、材质、工艺性能等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大使用功能的产品。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持续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树立一批绿色制造标杆,引领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