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度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企合函〔2020〕55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经申报推荐、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等58家基地为2024年度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关于公布2024年度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 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  根据《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皖经信企合函〔2020〕55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要求,经自愿申报、市县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认定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等58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2024年度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评估复核结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高水平建设、规范化管理、高质量发展,我部组织对实验室开展了评估复核工作,经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自查、推荐单位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工业(特殊钢)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等200家实验室通过评估复核(名单见附件1),工业(化肥)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新疆实验室等5家实验室不再保留(名单见附件2)。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皖政秘〔2023〕243号)、《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3〕167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4年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经企业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认定合肥万力轮胎有限公司等40户企业为2024年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关于开展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 (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  根据《追求卓越品质 打造工业精品矩阵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皖制造强省组〔2024〕5号),现就开展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十四五”以来,我省重点产业链锚定“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在重大装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软件等重点领域,成功研发制造的代表安徽科技创新最新成果、在国内乃至国际同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创新产品。

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绩效排名公示

根据《安徽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9号)有关规定,科技厅委托安徽创新馆组织形式审查、初审及专家评审,现对全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综合排名前100名和科技创新服务、政策咨询服务、评估评价服务、技术转移服务四个单项排名前20名的机构(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9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应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政与金融协同支持新兴产业专项“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

各银行机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财政与金融协同支持新兴产业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4〕53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经研究,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决定启动2025年度省财政与金融协同支持新兴产业专项“免申即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公布安徽省2024年度第二批认定(备案)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名单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和《关于〈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皖科区秘〔2022〕354号)相关标准及要求,经各市科技部门信用核查、评审、实地核查、公示,省科技厅复核和厅会议研究,现认定合肥高新人工智能孵化器等23家孵化器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德必庐州WE 702众创空间等14家众创空间为省级众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