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工业领域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典型实践案例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信发函〔2025〕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按照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领域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4〕331号),经申报主体自主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了2024年工业领域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典型实践案例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九届“创客中国”安徽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21〕1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4〕13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2024年7月份起举办了第九届“创客中国”安徽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高新函〔2025〕21号),请组织企业积极申报。(通知网址: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5/art_18a01a26d22c4b65a3037bb37cd606bb.html)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新技术处,62871820、62871706。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皖政秘〔2023〕243号)、《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3〕167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 (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  根据《追求卓越品质 打造工业精品矩阵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皖制造强省组〔2024〕5号),现就开展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十四五”以来,我省重点产业链锚定“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在重大装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软件等重点领域,成功研发制造的代表安徽科技创新最新成果、在国内乃至国际同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创新产品。

关于安徽省拟认定化工园区(第三批)的公示

对照《安徽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皖发改产业〔2022〕355号),经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现场踏勘、会议评审、省认定工作组成员单位联合审查等程序,现将拟认定的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予以公示。基本情况如下:

天长唯一省工业精品名单公示

根据《追求卓越品质 打造工业精品矩阵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皖制造强省组〔2024〕5号)和《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工业精品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市工信局审核推荐、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安徽航瑞航空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云雀DB416A型发动机总成”等107项产品为2024年安徽工业精品,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反映。

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23年修订)》《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规定,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共评选出中国专利金奖预获奖项目3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预获奖项目10项,中国专利银奖预获奖项目6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预获奖项目15项,中国专利优秀奖预获奖项目610项,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预获奖项目47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

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绩效排名公示

根据《安徽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9号)有关规定,科技厅委托安徽创新馆组织形式审查、初审及专家评审,现对全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综合排名前100名和科技创新服务、政策咨询服务、评估评价服务、技术转移服务四个单项排名前20名的机构(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9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应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