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高新技术领域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面向全省征集遴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高新技术领域科技项目评审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充实评审专家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公告 2025年02月19日 0 点赞 162 浏览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5年“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通知公告 2025年02月17日 0 点赞 140 浏览
天长再次登上央视!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也是中国经济韧性与活力的微观样本。近年来,国家提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使县域经济成为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各地也涌现出很多成功样本。地处安徽东大门的滁州,近年来成为长三角地区发展的一匹黑马。 新闻动态 2025年02月17日 0 点赞 158 浏览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确认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2025年第1批)的通知 有关市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办法的通知》(皖经信原材料〔2021〕134号),经企业网上申报、市县墙材管理机构初审、省墙改办复审,我厅审核并公示,现确认合肥荷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烧结多孔砖等企业产品为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2025年第1批)。 通知公告 2025年02月14日 0 点赞 137 浏览
杜永冰到秦栏镇调研时强调 坚持干字当头 保持攻坚劲头 奋力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 争创一流 2月1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永冰到秦栏镇调研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工作。他强调,要全面贯彻省、滁州市和天长市“新春第一会”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干字当头,锚定目标任务,保持攻坚劲头,奋力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争创一流。 新闻动态 2025年02月12日 0 点赞 155 浏览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政与金融协同支持新兴产业专项“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 各银行机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财政与金融协同支持新兴产业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4〕53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经研究,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决定启动2025年度省财政与金融协同支持新兴产业专项“免申即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公告 2025年02月12日 0 点赞 157 浏览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评估复核结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高水平建设、规范化管理、高质量发展,我部组织对实验室开展了评估复核工作,经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自查、推荐单位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工业(特殊钢)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等200家实验室通过评估复核(名单见附件1),工业(化肥)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新疆实验室等5家实验室不再保留(名单见附件2)。 通知公告 2025年02月11日 0 点赞 151 浏览
杜永冰调研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时强调 鼓足干劲抓发展 主动靠前优服务 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2月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永冰带队到滁州高新区调研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滁州市“新春第一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精准施策,全力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为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滁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吕传华,市领导王飞、张钰参加调研。 新闻动态 2025年02月11日 0 点赞 157 浏览
吹响新年冲锋号 抢“势”开局谱新篇——天长市奏响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奋进曲” 2024年,天长市主动作为、承压奋进,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获得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等国家级荣誉10个,省级荣誉16个,老工业基地改造、财政管理、水利建设3项工作受到省政府督查激励,实现滁州市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五连冠”。 新闻动态 2025年02月07日 0 点赞 158 浏览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拟确认名单(2025年第1批)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办法的通知》(皖经信原材料〔2021〕134号),经企业网上申报、市县墙材管理机构初审、省墙改办复审,我厅审核,拟确认合肥荷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烧结多孔砖等企业产品为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2025年第1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我厅反映。 通知公告 2025年02月06日 0 点赞 151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