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永冰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 12月2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永冰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审议《天长市 2025 年城市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研究《天长市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讨论稿)》《天长市 202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讨论稿)》、2025年市级民生实事候选建议项目、《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等。 新闻动态 2024年12月24日 0 点赞 164 浏览
关于公布2024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服务业、住建、农林领域)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我们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逐级审核推荐、第三方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2024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服务业、农林、住建领域)予以公布, 通知公告 2024年12月23日 0 点赞 151 浏览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召开 12月20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贺家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阚绪瑞主持。市领导王飞、吴国敏、麻丽敏、王林、周继安、张钰、唐晓菲参加。 新闻动态 2024年12月23日 0 点赞 165 浏览
关于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及众创空间备案情况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关于〈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皖科区秘〔2022〕354号)相关要求,按照达标即准原则,经运营主体自主申报、市局评审推荐、省厅复核等环节,厅会议研究确定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及众创空间备案拟确认名单。 通知公告 2024年12月20日 0 点赞 131 浏览
中部六省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推进活动在武汉举办 近日,中部六省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推进活动在武汉举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卢鹏起、湖北省副省长蔚盛斌出席活动。 新闻动态 2024年12月20日 0 点赞 169 浏览
2024年中国5G发展大会在上海举行 12月11-12日,2024年中国5G发展大会在上海举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云明出席大会并致辞。 新闻动态 2024年12月19日 0 点赞 170 浏览
点“绿”成“新” 助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天长市作为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试点的先行城市,坚持以“双碳”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创新,扎实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不断提升城乡建设领域“含绿量”,以高颜值生态支撑高质量发展。 新闻动态 2024年12月18日 0 点赞 164 浏览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二十五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通知公告 2024年12月17日 0 点赞 151 浏览
2024绿色食品国际化市场与创新大会暨长三角现代服务业联盟“滁州行”活动圆满举办 12月13日,2024绿色食品国际化市场与创新大会暨长三角现代服务业联盟“滁州行”活动在琅琊区圆满举办。省政协副主席马传喜宣布大会开幕。中国工程院院士金征宇,市委书记吴劲,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原会长边振甲,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原上海市静安区委书记陈振鸿出席。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春华,省商务厅副厅长黄英致辞。市领导周文芳、单培,长三角地区政企代表、专家学者等出席活动。与会领导共同为长三角现代服务业联盟(安徽)城市会客厅揭牌。 新闻动态 2024年12月16日 0 点赞 132 浏览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度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企合函〔2020〕55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经申报推荐、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等58家基地为2024年度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通知公告 2024年12月16日 0 点赞 159 浏览